我县集中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联合检查
时间:2015-10-30 19:16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县食安办、药监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检查组主要对以下六项内容进行检查:(一)学校(幼托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超范围经营;新开办的食堂,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二)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情况。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幼托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采购台帐,采购的食品、原料、添加剂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食堂的食品保管、废弃物处理、应急处置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认真落实。(四)餐饮用具消毒情况。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是否按规定对设施设备、餐具、厨具进行清洗消毒。(五)食品存储、加工规范操作情况。食品原料仓库是否按照卫生环境要求设置;操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衣帽;是否违规加工腐败变质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食品;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食安办)
检查组主要对以下六项内容进行检查:(一)学校(幼托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超范围经营;新开办的食堂,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二)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情况。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幼托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采购台帐,采购的食品、原料、添加剂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食堂的食品保管、废弃物处理、应急处置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认真落实。(四)餐饮用具消毒情况。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是否按规定对设施设备、餐具、厨具进行清洗消毒。(五)食品存储、加工规范操作情况。食品原料仓库是否按照卫生环境要求设置;操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衣帽;是否违规加工腐败变质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食品;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