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所需小麦种子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5-09-11 08:00
来源:本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集中采购中心)受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委托,就小麦良种、原种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NZC2015—013H
二、采购项目:洛宁县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小麦良种、原种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包;
第一标包:洛宁县农业局小麦良种众麦1号采购项目;
第二标包:洛宁县农业局小麦良种周麦22采购项目;
第三标包:洛宁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小麦原种众麦1号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近三年完成同类货物业绩合同不少于两项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万元。
3、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品种权人生产经营授权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有与投标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2000元。
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409室)购买采购文件。
报名时须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品种权人生产经营授权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先生、张先生 0379-69253318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1日
一、采购编号:NZC2015—013H
二、采购项目:洛宁县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小麦良种、原种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包;
第一标包:洛宁县农业局小麦良种众麦1号采购项目;
第二标包:洛宁县农业局小麦良种周麦22采购项目;
第三标包:洛宁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小麦原种众麦1号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近三年完成同类货物业绩合同不少于两项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万元。
3、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品种权人生产经营授权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有与投标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2000元。
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409室)购买采购文件。
报名时须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品种权人生产经营授权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先生、张先生 0379-69253318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