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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洛宁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工程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5-08-19 19:59 来源:本站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洛宁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工程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洛宁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工程
    2、招标编号:TAHP-2015-153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招标内容:洛宁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室外工程施工,包括室外给排水管道、篮球场、升旗台、绿化的设计及施工、电动伸缩门的采购安装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19 日至2015年 8 月 2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409)报名。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的)。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即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10  日9:30时。
     2、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8637907677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21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