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6-21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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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2015〕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洛宁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6月17日
洛宁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部署,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以下统称棚户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新型城镇化工作安排部署,围绕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总目标,紧紧抓住中央、省、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机遇,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功能为出发点,通过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努力优化县城人居环境,改善县城交通,完善城市功能。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县政府统筹协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二)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关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开展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三)综合开发,节约土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严禁城市规划区内“见缝插针”式的零星棚户区改造开发,原则上对零星棚户区居民实行异地安置,对拆迁腾出的土地集中进行整理,增加土地储备量。对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改造居民采取原址或异地两种方式安置。
(四)统筹兼顾,完善配套。棚户区改造要体现功能与生态环境要求,统筹实施好项目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绿化、环保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现棚户区改造与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机结合。
三、目标任务
2015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完成征迁面积105.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面积110万平方米,完成竣工面积65万平方米,完成总投资45亿元。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如下(详见附表):
(一)城关镇区域5处,占地382.79亩,征迁面积30.24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761户;年内开工建设32.6万平方米,竣工19.8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9.06亿元。
1.文昌府邸项目。项目位于城关镇东关村,占地145.79亩,征迁面积9.5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238户,开工建设13万平方米,竣工4.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36亿元。
2.紫竹二期西侧改造项目。项目位于城关镇西街村,占地163亩,征迁面积8.9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224户;年内开工建设6.1万平方米,竣工6.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72亿元。
3.昊祥华庭二期项目。项目位于城关镇西街村,占地29.85亩,征迁面积5.71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143户;年内开工建设9万平方米,竣工6.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16亿元。
4.老城文化广场项目。项目位于城郊乡西街村,占地15亩,征迁面积2.7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70户;年内开工建设0.1万平方米,竣工0.0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6亿元。
5.新都汇购物公园项目。项目位于城郊乡经局村,占地29.15亩,征迁面积3.43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86户;年内开工建设4.4万平方米,竣工2.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26亿元。
责任领导:杜 巍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徐建生
(二)回族镇区域3处,占地383.54亩,征迁面积35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876户;年内开工建设38万平方米,竣工23.64平方米,完成投资10.27亿元。
1.银泰社区项目。项目位于回族镇王东村,占地206亩,征迁面积13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325户;年内开工建设8万平方米,竣工5.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96亿元。
2.人工湖北侧改造项目。项目位于回族镇王东村,占地73.56亩,征迁面积14.1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353户;年内开工建设13万平方米,竣工6.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85亿元。
3.信尧城市广场项目。项目位于回族镇王西村,占地103.98亩,征迁面积7.9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198户;年内开工建设17万平方米,竣工11.9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46亿元。
责任领导:卫万星
责任单位:回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马少林
(三)城郊乡区域4处,占地333亩,征迁面积28.61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716户;年内开工建设24.4万平方米,竣工12.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9.71亿元。
1.紫恒花园项目。项目位于城郊乡经局村,占地62亩,征迁面积6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150户;年内开工建设3.6万平方米,竣工2.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63亿元。
2.紫竹尚城二期项目。项目位于城郊乡经局村,占地75亩,征迁面积6.31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158户;年内开工建设8万平方米,竣工5.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86亿元。
3.疗养院搬迁项目。项目位于城郊乡吴村村,占地60亩,征迁面积6.7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168户;年内开工建设4.2万平方米,竣工1.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66亿元。
4.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位于城郊乡吴村村,占地136亩,征迁面积9.6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240户;年内开工建设8.6万平方米,竣工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56亿元。
责任领导:马怀庆
责任单位:城郊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杜朝辉
(四)新华大厦项目。项目位于东花坛原新华书店及鞋帽公司区域,占地12亩,征迁面积5.25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131户;年内开工建设2.9万平方米,竣工1.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5亿元。
责任领导:卫万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 任 人:戴耀武
(五)洛书出处改造开发项目。项目位于长水乡西长水村,规划占地125亩,征迁面积6.4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160户;年内开工建设12.1万平方米,竣工7.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46亿元。
责任领导:谢爱生
责任单位:长水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王晓辉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东柯任组长的洛宁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推动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下达、项目实施统筹安排、政策调研制定、问题协调解决、进度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根据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安排,统筹谋划好具体实施计划,对每个项目进行认真调研,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努力做到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启动一个成功一个,确保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同时,建立棚户区改造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明确进度、关键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主体。
(二)依法依规征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抓好项目征迁工作。将依法依规征迁作为项目启动的必须条件,法律要件必须齐备、规定程序必须履行。坚持维护群众合理利益与依法打击相结合、严格政策标准与做好群众宣传动员相结合、依法依规与灵活创新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征迁工作力度,加快征迁工作步伐,确保征迁改造依法、阳光、和谐、快速推进,实现“零违规、零强拆、零事故、零上访”,特别是2014年底前已启动的项目,征迁工作要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强化政策保障。目前我县已制定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审批程序和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项目分包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强力推动征迁改造工作。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和城投公司要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渠道,加大上级政策性资金和国开行、农发行贷款融资力度,并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棚户区改造,拓展棚改资金来源。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上,提倡和鼓励优先采取货币补偿,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尽力减少安置房建设量,限制容积率的无序提高。同时,县住建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探索将群众闲置的安置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由政府统一征集调配、统筹使用管理。支持将商品住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户区改造与存量房消化的有效衔接。
(四)加强督导考核。由县委办和政府办牵头,会同县监察局每月对棚户区改造涉及县直部门服务情况进行测评,组织被服务对象对县直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评议,测评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月公示、季考核、半年一总结。征迁工作考核的重点是拆迁面积、开工面积和投资额,安置房考核的重点是开工率、竣工率和被征迁群众的回迁率,2015年新实施项目的考核重点是立项、征迁面积、开工数量。对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结合棚户区改造综合情况进行物质奖励。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不能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多次被通报不能完成任务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