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小界乡双茶村通村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06-02 00:06
来源:本站
1. 招标条件
洛宁县小界乡双茶村通村公路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DHLN(2015)07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小界乡双茶村通村公路工程
招标概况:1.5公里长、5.5米宽、土方开挖、回填、砂砾垫层、砼路面、培路肩。
建设地点:洛宁县小界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项目工期: 日历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 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持有关证件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计生委四楼)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22日下午15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小界乡小界街
联 系 人:韦先生
电 话:13838420821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6261339
2015年6月1日
洛宁县小界乡双茶村通村公路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DHLN(2015)07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小界乡双茶村通村公路工程
招标概况:1.5公里长、5.5米宽、土方开挖、回填、砂砾垫层、砼路面、培路肩。
建设地点:洛宁县小界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项目工期: 日历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 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持有关证件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计生委四楼)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22日下午15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小界乡小界街
联 系 人:韦先生
电 话:13838420821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6261339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