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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洛宁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4-24 00:35 来源:本站
宁宣〔2015〕11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2015年度洛宁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洛宁县委宣传部
                                                             洛 宁 县 文 明 办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度洛宁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
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促进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2015 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实现“中国梦”为主要内容,以“推荐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道德典型,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县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造就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模范人物群体,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为打造“实力洛宁”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所有洛宁居民,包括长期在洛宁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市民,凡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各类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
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方法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4月上旬)。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推举评选办法要求等。部署开展群众性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国洛宁”政府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举荐(4月中旬至9月上旬)。各基层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召开各类道德评议会、民主推介会、点评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在基层单位选树可见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典型。各基层单位认真核实、确定身边好人候选名单和事迹,多种形式吸纳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推荐的身边好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坚实群众基础。推荐身边好人需撰写事迹材料(1500字在左右),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有电子版)。事迹材料及照片发至邮箱:wmbln123@126.com。每个乡镇要至少推荐3名身边好人,每个县直单位要至少推荐1名身边好人。
    3、县级评选(9月中、下旬)。根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基层民主推举的身边好人,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根据不同职业类别,广泛征求纪检、计生、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搞好资格审核把关;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存有违规违纪、不道德问题的人选,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广泛组织开展宣传评议活动,通过刊播感人事迹、群众评议等形式,评选产生洛宁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候选人。
    4、综合审定(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道德模范组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道德事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评委会投票和群众评议情况,确定10名“洛宁县道德模范”和20名“洛宁县身边好人”名单。
    5、表彰奖励。召开全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表彰大会,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四、组织领导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成立洛宁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审核参评人选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综合公示、投票情况,确定受表彰对象。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
视,抽调骨干力量成立评选办公室,负责本乡镇、本单位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申报和投票等工作,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2、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国洛宁”政府网站、宣传栏、板面农村文化墙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3、长效激励,引领风尚。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