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5-04-23 18:32
来源:本站
近日,经市县文明委(办)考核、审定,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被洛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县农管所坚持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条腿走路”,结合农村公路实际,文明创建活动有序多样。一方面,在硬件建设上,对办公场所进行了更新桌椅、摆放花卉、改造电路、张贴文明宣传标语等美化工作。另一方面,在软件建设上,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单位为目标,举办了数期道德讲堂、先进人物报告会、专业技术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贫困村帮扶、慰问困难群众,多次举办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交通、节能减排、文明餐桌等活动百花齐放,提升干部职工微笑服务、文明有礼的服务习惯。(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近年来,县农管所坚持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条腿走路”,结合农村公路实际,文明创建活动有序多样。一方面,在硬件建设上,对办公场所进行了更新桌椅、摆放花卉、改造电路、张贴文明宣传标语等美化工作。另一方面,在软件建设上,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单位为目标,举办了数期道德讲堂、先进人物报告会、专业技术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贫困村帮扶、慰问困难群众,多次举办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交通、节能减排、文明餐桌等活动百花齐放,提升干部职工微笑服务、文明有礼的服务习惯。(县农村公路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