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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社会救助暨敬老院管理现场会

时间:2014-11-11 00:56 来源:本站
    近日,我县社会救助暨敬老院管理现场会在西山底乡召开,县政府副县长韩国平,县民政局负责人,全县18个乡镇主抓民政副职以及乡镇民政所长、敬老院长等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西山底乡敬老院和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副县长韩国平详细询问了工作人员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情况。我县为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按照《民政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135号)要求,在全县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一站式”窗口。目前全县各乡镇正在积极试行。

会上,韩国平副县长针对社会救助工作、敬老院安全、冬令救助等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按照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的通知》(­宁政办〔2014〕48号)精神,一是切实增强对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依法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建立政府领导、民政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交流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解决措施;二是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效益。规范救助窗口服务标准,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三是印制社会救助事项服务指南或申请办理明白卡,宣传救助政策,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能熟悉救助政策、掌握办理程序、熟练受理并转办救助事项,确实成为救助政策的宣传员、为民办事的服务员。四是加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救助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在申请人居住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会救助家庭获得救助前进行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获得救助后进行长期公示,并公开投诉、举报、监督的方式方法,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