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四举措做好养老保险核查工作
时间:2014-09-25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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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强化责任落实,该镇专门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核查领导小组,提出现阶段工作重心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核查比对力度,确保程序规范,实事求是。
二是严格对比核查,及时妥善处理。该镇社保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数据比对和核查,及时和镇纪委、财税所沟通结合,主动与疑似以死亡人员名义冒领的人员联系,通过进一步核查确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基金安全。各村(街)建立对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资格管理的常态机制,接受群众监督;教育享受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尽量亲自领取,减少代领冒领;各村(街)建立并完善死亡人口报告和注销户籍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追究问责。对群众举报或抽查发现的冒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并列入代领人员“黑名单”;对拒不退还且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人为造假骗领养老金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城关镇)
二是严格对比核查,及时妥善处理。该镇社保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数据比对和核查,及时和镇纪委、财税所沟通结合,主动与疑似以死亡人员名义冒领的人员联系,通过进一步核查确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基金安全。各村(街)建立对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资格管理的常态机制,接受群众监督;教育享受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尽量亲自领取,减少代领冒领;各村(街)建立并完善死亡人口报告和注销户籍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追究问责。对群众举报或抽查发现的冒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并列入代领人员“黑名单”;对拒不退还且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人为造假骗领养老金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城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