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对我县《出生医学证明》及重大公卫妇幼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时间:2014-08-21 18:26
来源:本站
近日,市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县《出生医学证明》及重大公卫妇幼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对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博爱医院、东宋镇卫生院开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降消”项目、产妇补助项目、叶酸增补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考核。
检查组一致认为我县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制度健全,流程合理。按照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资料整理规范。同时也指出了我县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根据督导组反馈意见,县卫生局将认真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于8月18日召开会议,将反馈意见及《洛宁县出生证明管理规定》下发到各助产机构,要求各助产机构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查漏补缺,切实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告知及重大公卫妇幼项目管理,争取妇幼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卫生局)
检查组一致认为我县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制度健全,流程合理。按照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资料整理规范。同时也指出了我县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根据督导组反馈意见,县卫生局将认真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于8月18日召开会议,将反馈意见及《洛宁县出生证明管理规定》下发到各助产机构,要求各助产机构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查漏补缺,切实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告知及重大公卫妇幼项目管理,争取妇幼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