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举行全体干警文明执法宣誓活动
时间:2014-08-1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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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洛宁县人民法院结合“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文明执法宣誓活动。全体干警右手握拳,在国旗下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利益,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司法,文明执法, 廉洁奉公,绝不徇私舞弊,绝不贪赃枉法,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奋斗终身。”
洛宁县法院院长陈建春指出,执法行为是否文明合法,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法院,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文明执法宣誓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落实“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文明执法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县人民法院 尚新涛 代玉佩)
洛宁县法院院长陈建春指出,执法行为是否文明合法,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法院,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文明执法宣誓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落实“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文明执法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县人民法院 尚新涛 代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