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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4-07-31 00:11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受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洛宁县中小学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2014年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洛宁县60个中小学食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货物采购、运送及安装
5、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6人餐桌椅;交货期: 15日历天;
二段:冰箱、消毒柜、操作台、留样柜、和面机、蒸饭机、灶台; 交货期:     15日历天;
三段:视频监控系统;   交货期: 50 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1.3具有生产或销售能力的供应商,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有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1.1.4三标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唯一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该设备的唯一授权书。
2、其他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3 各供应商仅可就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4供应商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4年 7月 30日至2014年 8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标、二标: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标:
1、生产企业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代理商报名所需资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生产企业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和《洛宁县教育局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教育局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9-66265200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 系 人:都女士  张女士
传    真:0379-64791211
电    话:0379-64791211转811  0379-69965997转811
邮    箱:lyzx701@126.com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