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积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时间:2014-06-19 19:36
来源:本站
近日,为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严防事故发生,洛宁县工商局扎实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县局成立了由局长张治军任组长、副局长李云昆、纪检组长朱明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同时,县局研究制定了《洛宁县工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落实监管责任。县局要求各工商所按照“四位一体”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各自辖区内的矿山、危险化学、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商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三是深入宣传普及,强化安全意识。在宣传活动期间,县局通过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共发放相关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余人次,积极营造守法经营、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四是强化排查整治,预防安全隐患。县局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发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落实限期整改措施,对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凡申请办理涉安涉危经营范围等重点行业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凭前置许可方可核准注册的,认真审查前置审批内容和有效期限,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准注册,从源头上预防安全隐患。(县工商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县局成立了由局长张治军任组长、副局长李云昆、纪检组长朱明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同时,县局研究制定了《洛宁县工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落实监管责任。县局要求各工商所按照“四位一体”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各自辖区内的矿山、危险化学、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商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三是深入宣传普及,强化安全意识。在宣传活动期间,县局通过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共发放相关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余人次,积极营造守法经营、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四是强化排查整治,预防安全隐患。县局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发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落实限期整改措施,对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凡申请办理涉安涉危经营范围等重点行业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凭前置许可方可核准注册的,认真审查前置审批内容和有效期限,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准注册,从源头上预防安全隐患。(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