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洛宁 > 洛宁要闻

我县积极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

时间:2014-05-04 17:57 来源:本站
    我县于2014年4月1日启动了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县当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其保障范围为保障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及各项社会救助等第三方支付金额后,个人自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参合农民在保险年度内可享受最高补偿金额为20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一站式”服务,即:参合农民在我市以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伏额度(2.0万元)出院时可享受即时结报,在市外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需到参合农民参合地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助站进行结报。
    目前,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民尚未有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费用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