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4-16 01:44
来源:本站
宁政办〔201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宁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5日
洛宁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实 施 方 案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做好全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结合《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4〕2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把污染减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牢牢把握“三条红线”(总量减排目标完成、重点减排项目完成、减排监测体系建成运行),强化工程减排、优化结构减排、深化监管减排,严格执行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洛宁建设,实现洛宁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减排目标
我县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461吨、259吨、1243吨、928吨以下;分别较2010年减少12.1%、13.8%、11.2%、15.6%。
三、重点减排措施
(一)严格要求,按时完成重点减排项目
2014年计划实施8个重点减排项目,其中列入省目标责任书项目1个、列入市目标责任书项目3个、列入县重点项目4个。
(1)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1个)。洛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10月底前建成投运(县重点项目)。
(2)中水回用减排项目(1个)。洛宁县禹魂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5月底前建成投运,中水使用单位为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厂(市目标责任书项目)。
(3)非电行业脱硫脱硝减排工程(1个)。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废气深度治理工程10月底前建成投运(县重点项目)。
(4)结构调整减排工程(1个)。河南省洛宁吉家洼金矿于10月底前淘汰日选50吨生产线项目(县重点项目)。
(5)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排工程(4个)。责任主体分别是洛阳圣阳畜牧开发有限公司(省目标责任书项目)、洛宁清岚牧业有限公司(市目标责任书项目)、洛宁河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市目标责任书项目)、洛阳汇生一农牧高科有限公司(县重点项目)。
以上企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或淘汰任务,同时,要按照相关要求完善资料,整理减排档案,以便年终国家环保部总量核查核算。
(二)加大环境执法查处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减排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强化环境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禁偷排、漏排、直排现象,促使企业自觉履行减排的责任,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监管减排。
(三)控制新增排污量减排
一是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双高项目准入;二是严把总量控制关,落实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制度,做到增产不增污;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环境监察,做好“三同时”达标验收,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减排联动机制。污染减排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共同完成2014年污染减排任务,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日常调度,制定全县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建设完善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负责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负责污染减排工程的现场检查、核算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研究和制定支持节能减排有关政策,完善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减排重点项目计划和落实相关投资,督促污水、垃圾收费达到征收标准。
县工信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布制度,明确淘汰内容、进度和主要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环保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按照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办法,管好用好环保专项资金。
县统计局负责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数据体系,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中控系统的整改完善,督促和指导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稳定达标运行。
县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其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
县商务局、公安局、发改委、环保局负责研究制定和落实老旧机动车淘汰计划,积极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及减排工作。
(二)严格落实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依托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年度减排任务的监督检查,开展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工作,将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和各有关局委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能完成减排任务、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中不作为或者未能完成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综合运用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现行的财政、价格、税收等绿色经济政策;建立污染减排奖励和扶持机制。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大力推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财政挂钩机制等环境经济政策,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工作力度。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对污染减排工作开辟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减排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污染减排宣传纳入主体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要把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及教学中,从小培养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意识;各企业单位、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环保宣传,加强污染减排重要性及紧迫性的宣传。
附件1:
附件2:
2014年洛宁县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单位: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化学需氧量控制计划 | 氨氮控制计划 | 二氧化硫控制计划 | 氮氧化物控制计划 |
1 | 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上宫金矿 | 0.00 | 0.00 | 0.00 | 0.00 |
2 | 洛宁紫金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 0.00 | 0.00 | 36.83 | 29.60 |
3 | 中扩赠品玩具(洛宁)有限公司 | 9.63 | 2.90 | 12.4 | 7.5 |
4 | 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五龙金矿 | 0.00 | 0.00 | 0.0 | 0.0 |
5 | 河南省洛宁吉家洼金矿 | 2.325 | 0.348 | 0.0 | 0.0 |
6 |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 | 9.60 | 0.25 | 0.0 | 0.0 |
7 | 洛阳锦桥矿业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 | 0.0 |
8 | 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 | 0.00 | 0.00 | 57.11 | 21.50 |
9 | 洛宁县禹魂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 320.00 | 40.00 | 0.00 | 0.00 |
10 | 洛宁县俊德虹宇矿业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4年洛宁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工 作 要 求 | 责任单位 | 备 注 |
1 |
洛宁县禹魂自来水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中水回用工程 |
中水设施5月底前建成投运,中水供应能力不低于1万吨/天。 | 县住建局 县环保局 | 市目标责任书项目 |
2 | 洛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 10月底前完成新建处理规模1万吨/天。 | 县住建局 县环保局 | 县重点减排项目 |
3 | 河南省洛宁吉家洼金矿 | 10月底前淘汰50吨/日选厂生产线项目。 | 县工信局 县环保局 | 县重点减排项目 |
4 |
洛阳圣阳畜牧开发 有限公司 |
10月底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免冲式漏粪——雨污分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沼气)——沼液处理设施;档案管理符合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要求。 | 县畜牧局 县环保局 | 省目标责任书项目 |
5 |
洛宁河洛畜牧养殖 有限公司 |
10月底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干清粪——雨污分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档案管理符合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要求。 | 县畜牧局 县环保局 | 市目标责任书项目 |
6 | 洛宁清岚牧业有限公司 | 10月底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干清粪——雨污分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档案管理符合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要求。 | 县畜牧局 县环保局 | 市目标责任书项目 |
7 |
洛阳汇生一农牧高科 有限公司 |
10月底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免冲式漏粪——雨污分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沼气)——沼液处理设施;档案管理符合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要求。 | 县畜牧局 县环保局 | 县重点减排项目 |
8 |
洛阳永宁金铅冶炼 有限公司 |
10月底前完成工业废气治理,对烧结,熔炼工段、制酸车间废气进行治理。 | 县环保局 | 县重点减排项目 |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