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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苹果新政”为果农补贴百万元

时间:2014-03-07 17:05 来源:本站
    今年是我县“苹果新政”实施的第一年。为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到洛宁投资苹果基地,去年3月,我县出台一系列加快苹果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发展的苹果基地给予补贴。对在上戈、故县和罗岭3个乡镇规划区内连片发展50亩以上的苹果园,经验收合格,县财政将连续补贴3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亩分别补贴300元、200元、100元;对在其他乡镇规划区内连片发展50亩以上的苹果园,经验收合格,县财政连续补贴3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亩分别补贴200元、100元、50元。
    我县“苹果新政”出台后,不仅本县果农踊跃申报,洛阳市区、郑州、焦作的人也到洛宁投资。
    截至目前,我县对在苹果基地规划区内新发展的50亩以上的苹果园进行检查验收,确定了11家企业和33户果农种植的10295亩苹果园通过,共得到县财政资金补贴264.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