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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264万元奖补资金,助推洛宁苹果产业

时间:2014-02-12 08:00 来源:本站

        2013年3月18日《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苹果产业发展的意见》政策出台后,全县苹果产业发展迅猛。林果办联合财政局对2013年新发展苹果面积逐块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新发展苹果面积12111亩,其中50亩以上集中连片10295亩。按照政策规定,凡在上戈镇、故县镇和罗岭乡规划区域内集中连片发展50亩以上的苹果园,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连续奖补3年:第一年每亩300元,第二年200元,第三年100元;在其它乡(镇)规划区内发展50亩以上的苹果园,每亩奖补第一年200元,第二年100元,第三年50元。2013年底,县财政局依照政策规定及时下拨苹果发展第一年奖补资金264.37万元。目前,县林果办正积极与苹果种植大户办理手续,领取奖补资金。(县林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