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关注困境儿童八大进步事件”全回顾
时间:2014-01-14 23:07
来源:本站
你知道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在有关儿童福祉的国家新规新政方面又有哪些进步吗?
请看浙江大学新闻传媒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家庭与儿童研究中心两家学术机构联合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关注困境儿童八大进步事件”。
1、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从补缺模式向适度普惠模式跨进
2013年6月29日,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四地的儿童福利适度普惠制度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包括普惠制新生儿营养津贴在内的。以及多项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在各省市纷纷出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的制度建设起步是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一个质的突破,它意味着中国儿童福利工作将从救助型儿童福利时代向全体儿童福利时代跨进,也意味着有更多类型的困境儿童将受到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保护。
2、废除嫖宿幼女罪的社会呼吁获得国家最执法机构和立法机构的积极回应
社会媒体的迅速发展使数起儿童受性侵事件在2013年得以及时曝光,并随之迅速形成广泛的社会谴责,引发社会团体和政府的高度关注。2013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39号建议的答复》中,对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持续3年提出的废除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建议表示完全赞成。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第20条规定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及《意见》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对嫖宿幼女罪进行了彻底否定。全国人大法工委也表示,对于代表提出的研讨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建议,“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计划,纳入下一步刑法修改完善工作中认真考虑。”
3、儿童福利保障组织体系进入无缝覆盖建设时代
2013年,儿童福利制度的组织建设在政府的各个层面实现了零突破。继民政部成立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儿童福利处的七年之后,全国第一个省级的儿童福利和慈善促进处在浙江省成立。郑州市在所有的县区建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浙江省和黑龙江两省,以及儿童福利示范区域,率先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基层儿童福利保障组织网络,为当地各类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和帮助。这表明儿童福利的组织建设正在至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稳步推进。可以预见,少数地区的示范作用会逐渐扩展到更多的地区,儿童福利组织建设体系正形成一个强大的社会网络。
4、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重大调整
2013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中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是中国最重要的家庭政策,这次政策调整使得家长对儿童家庭成长伙伴配置有了选择性;这次政策调整对于丰富儿童的亲缘环境、构建儿童的亲缘援助系统、规避独生子女环境下的儿童成长困境、增加儿童福祉等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5、弃婴救助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并获得实质性落实
2013年,袁厉害事件引发社会对孤儿抚养环境的高度关注。今年7月,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强调以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政府与社会力量联动,统筹安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切实保护弃婴生命权益。《方案》规定各省应确定1-2个试点,由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婴儿安全岛”的设立主体,地点将设于儿童福利机构附近或弃婴现象多发地区。《方案》对“婴儿安全岛”的设施标准和工作制度规范进行了规定。“婴儿安全岛”的设置人性化地解决了弃婴的接收问题,使弃婴救助反应机制及弃婴生命权保障机制得以完善。
6、打击拐卖儿童直击源头,打击力度获得前所未有的机制强化
2013年3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执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这是继我国首个反拐行动计划(《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之后的第二轮《行动计划》。新《行动计划》对之前的被拐儿童没有遭受虐待,不阻挠解救的买方人员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但书”条款进行了修正,态度非常鲜明地提出综合整治和着力打击“买方市场”的行动原则 。 同时对公安机关侦办拐卖案件的力度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机制强化,提出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此外新《行动计划》中提出“明确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情况及时报告的义务”,这可以理解为儿童福利制度中“强制举报制度”的雏形。
7、营养午餐配套服务保障体系快速完善
在社会公益人士和各级政府的持续关注下,农村学生的免费营养午餐原料成本获得大范围落实。但是由于包括递送成本在内的服务配套缺失,使得一些地区营养午餐标准不达标、落实不到位。针对这一情况,教育部财政部于2012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3年,在落实资金、科学编报规划、严格管理食品、食堂安全及质量的原则指导下,学校食堂建设在22个国家试点省份的699个县及19个地方试点省份529个县各面铺开。这项工作的科学展开与扎实落实意味着国家不仅关照到实现营养午餐福利的原料成本,而且关照到递送成本, 这是推进儿童福利计划的一大理念进步。
8、普惠性幼儿园政策全国推广,学龄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公平化
2013年年初教育部发布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大力推动各地制定完善扶持普惠性幼儿园政策,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对各地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推动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同时,将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完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这一工作的展开意味着国家对儿童的教育责任承担从九年义 务教育向学龄前延伸,众多缺少社会资源的儿童将获得平等享受学龄前教育的机会。
请看浙江大学新闻传媒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家庭与儿童研究中心两家学术机构联合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关注困境儿童八大进步事件”。
1、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从补缺模式向适度普惠模式跨进
2013年6月29日,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四地的儿童福利适度普惠制度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包括普惠制新生儿营养津贴在内的。以及多项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在各省市纷纷出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的制度建设起步是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一个质的突破,它意味着中国儿童福利工作将从救助型儿童福利时代向全体儿童福利时代跨进,也意味着有更多类型的困境儿童将受到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保护。
2、废除嫖宿幼女罪的社会呼吁获得国家最执法机构和立法机构的积极回应
社会媒体的迅速发展使数起儿童受性侵事件在2013年得以及时曝光,并随之迅速形成广泛的社会谴责,引发社会团体和政府的高度关注。2013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39号建议的答复》中,对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持续3年提出的废除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建议表示完全赞成。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第20条规定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及《意见》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对嫖宿幼女罪进行了彻底否定。全国人大法工委也表示,对于代表提出的研讨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建议,“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计划,纳入下一步刑法修改完善工作中认真考虑。”
3、儿童福利保障组织体系进入无缝覆盖建设时代
2013年,儿童福利制度的组织建设在政府的各个层面实现了零突破。继民政部成立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儿童福利处的七年之后,全国第一个省级的儿童福利和慈善促进处在浙江省成立。郑州市在所有的县区建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浙江省和黑龙江两省,以及儿童福利示范区域,率先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基层儿童福利保障组织网络,为当地各类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和帮助。这表明儿童福利的组织建设正在至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稳步推进。可以预见,少数地区的示范作用会逐渐扩展到更多的地区,儿童福利组织建设体系正形成一个强大的社会网络。
4、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重大调整
2013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中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是中国最重要的家庭政策,这次政策调整使得家长对儿童家庭成长伙伴配置有了选择性;这次政策调整对于丰富儿童的亲缘环境、构建儿童的亲缘援助系统、规避独生子女环境下的儿童成长困境、增加儿童福祉等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5、弃婴救助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并获得实质性落实
2013年,袁厉害事件引发社会对孤儿抚养环境的高度关注。今年7月,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强调以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政府与社会力量联动,统筹安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切实保护弃婴生命权益。《方案》规定各省应确定1-2个试点,由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婴儿安全岛”的设立主体,地点将设于儿童福利机构附近或弃婴现象多发地区。《方案》对“婴儿安全岛”的设施标准和工作制度规范进行了规定。“婴儿安全岛”的设置人性化地解决了弃婴的接收问题,使弃婴救助反应机制及弃婴生命权保障机制得以完善。
6、打击拐卖儿童直击源头,打击力度获得前所未有的机制强化
2013年3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执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这是继我国首个反拐行动计划(《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之后的第二轮《行动计划》。新《行动计划》对之前的被拐儿童没有遭受虐待,不阻挠解救的买方人员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但书”条款进行了修正,态度非常鲜明地提出综合整治和着力打击“买方市场”的行动原则 。 同时对公安机关侦办拐卖案件的力度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机制强化,提出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此外新《行动计划》中提出“明确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情况及时报告的义务”,这可以理解为儿童福利制度中“强制举报制度”的雏形。
7、营养午餐配套服务保障体系快速完善
在社会公益人士和各级政府的持续关注下,农村学生的免费营养午餐原料成本获得大范围落实。但是由于包括递送成本在内的服务配套缺失,使得一些地区营养午餐标准不达标、落实不到位。针对这一情况,教育部财政部于2012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3年,在落实资金、科学编报规划、严格管理食品、食堂安全及质量的原则指导下,学校食堂建设在22个国家试点省份的699个县及19个地方试点省份529个县各面铺开。这项工作的科学展开与扎实落实意味着国家不仅关照到实现营养午餐福利的原料成本,而且关照到递送成本, 这是推进儿童福利计划的一大理念进步。
8、普惠性幼儿园政策全国推广,学龄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公平化
2013年年初教育部发布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大力推动各地制定完善扶持普惠性幼儿园政策,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对各地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推动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同时,将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完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这一工作的展开意味着国家对儿童的教育责任承担从九年义 务教育向学龄前延伸,众多缺少社会资源的儿童将获得平等享受学龄前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