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镇健全完善党员“出口”机制
时间:2013-11-05 23:01
来源:本站
一是健全评议认定机制。开展民主评议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的2/3,不合格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的一半才能定格为不合格党员。
二是健全教育诚勉机制。经民主评议定格为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进行思想教育。对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持续进行帮助、教育。
三是健全处置审批机制。对党支部上报的外置材料,党委进行全面审查,并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党委的处置决定及时通知所在党支部和被处置党员本人,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是健全整改帮扶机制。采取“五个一”举措,切实帮助限期改正党员整改提高:即党委每年举办1期专题学习班,对限期改正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限期改正党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
五是健全申诉复查机制。拟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可以在组织谈话、支部大会讨论时进行申辩。在党委形成处置决定后仍不服的,30日内可以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诉,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复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回族镇)
二是健全教育诚勉机制。经民主评议定格为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进行思想教育。对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持续进行帮助、教育。
三是健全处置审批机制。对党支部上报的外置材料,党委进行全面审查,并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党委的处置决定及时通知所在党支部和被处置党员本人,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是健全整改帮扶机制。采取“五个一”举措,切实帮助限期改正党员整改提高:即党委每年举办1期专题学习班,对限期改正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限期改正党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
五是健全申诉复查机制。拟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可以在组织谈话、支部大会讨论时进行申辩。在党委形成处置决定后仍不服的,30日内可以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诉,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复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回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