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各项指标全部达到省级林业生态县复查标准
时间:2013-09-25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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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省级林业生态自查工作于2013年9月4日正式开始,县林业局抽调各乡镇、国有林场、林业局技术人员70余名,分23个外业调查工组,2个质检组,进行了县级全面自查。根据《河南省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办法》地貌类型区划技术标准,结合洛宁地形地貌实际情况,将我县划分为山区和丘陵区两个地貌类型。通过自查,创建林业生态县复查各项指标如下:1、森林覆盖率:山区类型森林覆盖率53.13%(森林覆盖率超过50%为达标),丘陵区类型森林覆盖率27.16%(森林覆盖率超过25%为达标);2、宜林荒山绿化率:山区类型宜林荒山绿化率95.48%(宜林荒山绿化率超过90%为达标),丘陵区类型宜林荒山绿化率92.31% (宜林荒山绿化率超过85%为达标);3、沟河渠路绿化率100%(沟河渠路绿化率超过95%为达标)。
根据自查结果,对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创建标准”,我县已完成林业生态县建设各项任务,达到林业生态县创建标准和复查条件。(县林业局)
根据自查结果,对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创建标准”,我县已完成林业生态县建设各项任务,达到林业生态县创建标准和复查条件。(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