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进一步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时间:2013-03-29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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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民政局高度关注特困、贫困、弱势群体,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一是提高救助限额。将城乡医疗救助的个人年度限额按病种由每年最高2000元提高到每年最高6000元。二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制定出台了《洛宁县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原规定的21种重大疾病扩大到28种。三是拓宽患病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救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扩大到所有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使更多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救助。四是加大医疗救助的透明度。严格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程序,对于给予救助的对象,每季度在乡(镇、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提高救助限额。将城乡医疗救助的个人年度限额按病种由每年最高2000元提高到每年最高6000元。二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制定出台了《洛宁县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原规定的21种重大疾病扩大到28种。三是拓宽患病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救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扩大到所有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使更多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救助。四是加大医疗救助的透明度。严格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程序,对于给予救助的对象,每季度在乡(镇、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