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洛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就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四个部分。本报告数据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洛宁(www.luoning.gov.cn)下载。
一、总体工作情况
本年度,洛宁县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年重要的工作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手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为此我们下发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2〕9号),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任务(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单位,同时明确各单位信息员,加强信息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信息生产或者变更后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洛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2〕62号),进一步明确了县财政、住建、国土资源、环保、食安办、卫生、安监、物价等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并召开重点部门会议,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强调,做到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
(二)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在具体工作中,为最大限度获取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信息基础资源保障,我们建立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县政府信息中心与县委办信息科、政府办信息科等重点科室建立兄弟科室关系,邮箱资源实行共享,同时信息科上报的信息和下发的《工作简报》,也及时传达县政信信息中心,经筛选、甄别后上网发布公开。对县环保、住建、卫生、教育、民政、财政等重点部门,实行重点“管理”,加强平时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一经生成即予公开。对未按规定上报的信息,首先通过电话告知,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不定期召开重点部门会议,对信息上报、采用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各单位职责,使各单位时刻牢记使命,保证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三)健全网络,拓宽途径。为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千方百计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2年,我县18个乡(镇)和8个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本乡镇、本部门的网站,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洛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去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23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9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7条,其它类信息187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62条,网站页面访问量达到44万人次。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347条,基本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
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我们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准备工作。201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未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洛宁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13年,我县将继续以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和根本,突出民生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收费)、重大事项等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公开工作;加强培训和业务提导,提高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坚持及时公开、多渠道公开,全面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