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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14 08:00 来源:本站
宁政办〔2013〕7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市应急办的指导支持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健全完善了一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了诸多应急演练,成功处置了多起突发事件,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应急预案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队伍、物资仍需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为持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当前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级专项预案的要求,认真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
    县政府已成立洛宁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各位副县长任副主任,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专业应急队伍,搞好应急物资储备。
    三、做好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
    各单位都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专职信息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要及时如实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基本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县政府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县直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快速反应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班人员管理。同时,严格通讯畅通制度,凡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的人员必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搞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应急队伍战斗力和应急物资是否充足的有效手段。今年县应急办将继续组织各单位对各项应急预案演练一遍。演练结束后要做好演练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针对演练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六、强化督促检查
    县应急办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有关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各有关部门要于3月20日前将修订完善后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建立情况(包括人数、负责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包括物资种类、数量、储存地点)、应急管理负责人、突发事件信息员(包括联系电话)、应急演练拟定时间等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307室,电话:66231253)。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