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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全面启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工作

时间:2012-11-30 17:04 来源:本站
    近日,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采矿权人参加的全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会。会上组织采矿权人进一步学习了省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程序编制矿山环境治理方案,及时到县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中国银行开设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专业账户。
    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我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预防矿产资源开采等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促进矿山企业切实履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承担起矿山企业应尽的义务,为建立我县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