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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2-11-16 22:21 来源:本站



宁政文〔2012〕151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十八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检查范围
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旅游等领域。
(二)主要任务
1.督促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有效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4.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检查时间及分工安排
(一)时间安排
11月1日—11月7日。11月7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及书面总结上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分工安排
1.县工信局牵头,负责组织县黄金采矿企业及其选厂尾矿库领域、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通讯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薛万超(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第一责任人:高留虎(县工信局局长)
2.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组织全县黄金采矿企业以外的金属、非金属采矿企业、探矿企业、冶金企业及所属采、探矿企业内选厂尾矿库以及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重点区域的排查、治理和监控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薛万超(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第一责任人:王跃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职业危害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薛万超(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第一责任人:白迟伟(县安监局局长)
4.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超期车辆、带病车辆、农用车非法载客及超速、超载、超限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民爆器材及剧毒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张根苗(县政府副县长、县总工会主席)
第一责任人:曲红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5.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杜巍(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第一责任人:戴耀武(县住建局局长)
6.县商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成品油经营领域、商场、超市及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韩国平(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责任人:王占超(县商务局局长)
7.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县产业集聚区范围内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薛万超(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第一责任人:李志伟(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8.县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薛万超(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第一责任人:张会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9.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施工企业、水上运输和卢阳高速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张根苗(县政府副县长、县总工会主席)
第一责任人:金京周(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10.县水利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水力发电、防汛防洪、病险水库、河道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张建生(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责任人:李英民(县水利局局长)
11.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王烨(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责任人:张红武(县教育局局长)
12.县农机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张建生(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责任人:雷青民(县农机局局长)
13.县质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缑清勋(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责任人:袁航(县质监局局长)
14.县旅游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及设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王烨(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责任人:任绍星(县旅游局局长)
15.县气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避雷设施、灾害预测预报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张建生(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责任人:赵祖强(县气象局局长)
16.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农药、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张建生(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责任人:王景阳(县农业局局长)
其他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及系统内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乡(镇)长是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主管领导要亲自检查。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周密组织。检查组要根据所检查乡(镇)、部门、企业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要深入到安全隐患严重、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
(三)加强督查。为确保检查效果,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在大检查中,对不认真负责、图形式、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媒体曝光;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顶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检查组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检查结束后,每个检查组要及时写出检查报告,会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一并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