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洛宁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的通知
时间:2012-10-30 23:49
来源:本站
宁政文〔2012〕147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洛宁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促进和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探索外派劳务管理新办法和新途径,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途径出境务工,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的函》(豫商外经〔2010〕53号)和《洛阳市商务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对外劳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函>的通知》(洛商外经〔201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设立洛宁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平台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具体负责管理。
县商务局要按照《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规定,加强对外劳务合作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健全保障体系,确保服务平台平稳运行,为全县对外劳务合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适应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促进和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探索外派劳务管理新办法和新途径,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途径出境务工,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的函》(豫商外经〔2010〕53号)和《洛阳市商务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对外劳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函>的通知》(洛商外经〔201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设立洛宁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平台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具体负责管理。
县商务局要按照《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规定,加强对外劳务合作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健全保障体系,确保服务平台平稳运行,为全县对外劳务合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