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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地税局运用“五审法”规范税收票证管理

时间:2012-09-19 18:56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规范票证应用和管理,该局在严格落实税收票证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采取“五审法”认真做好税收票证审核工作。一是自审。要求征收开票人员在领用票证时准确核实份数,填写税收票证后送纳税人手中之前进行自审,看税额、税率、税目等填写是否准确,打印是否规范,经检查无问题后,再将税收票证给纳税人。二是初审。基层各单位税收会计每月对所开票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征收人员结报的税款数额是否正确,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是否正确等。三是抽审。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打印的各种税票抽审,抽审率不低于35%。重点查看税票使用是否规范,有无错用税票种类、错用税率造成多征、少征税款等问题。四是互审。按季组织税务所、分局税收会计人员对本季填开的所有票证进行互相审核,主要核对票证数量和对填用的票证的税收完税证进行外调审核,即将纳税人手中的税票收据联与税务机关的存根联进行核对检查,检查有无大头小尾等问题。五是县局普审。县局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各类税收票证进行逐份审核,重点审核有无多征、少征税款问题,有无积压、挪用、滞解税款问题,有无混淆入库级产欠或少解税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