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地税局开展“专科门诊”扎实做好烟叶税征收准备工作
时间:2012-08-23 17:06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促进烟叶企业的健康发展,该局本着“点面结合、服务优先、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以“专科门诊”服务为突破口,及早动手,四措并举,抓实、抓细做足烟叶企业税收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掌握政策。该局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烟叶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掌握开征烟叶税背景、目的、意义和暂行条例的内容,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促使干部职工掌握烟叶税的税收政策规定。
二是上门宣传个别辅导。该局结合实际,采取上门宣传辅导的方式,向县烟草公司领导、财务人员和收购人员讲解烟叶税的征税对象、纳税期限、税率等规定,促进其自觉办理纳税申报。
三是抓好关键夯实税源基础。烟叶种植面积和生长条件等因素直接影响烟叶产量、质量及税收。该局及时向县政府进行汇报,与县烟叶生产办公室和烟草公司联合召开了烟叶税工作会议,并与各乡镇联系落实烟叶种植面积,了解生长、生产情况,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烟农种烟、售烟积极性。
四是深入调查摸清税源。该局通过实际走访调查,向烟草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其今年的烟叶收购计划任务、上年收购任务和实际完成情况,摸清税源,了解其烟叶收购的经营管理特点和财务核算方式;深入了解县境内除烟草公司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购烟叶,以便于有重点强化管理。与此同时,该局还实施了烟叶税定期、定点巡访制度,建立了“管理员—分局—县局”重点税源综合分析监控机制,全面掌握县域烟叶税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迅速有效解决问题,为烟叶税征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培训掌握政策。该局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烟叶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掌握开征烟叶税背景、目的、意义和暂行条例的内容,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促使干部职工掌握烟叶税的税收政策规定。
二是上门宣传个别辅导。该局结合实际,采取上门宣传辅导的方式,向县烟草公司领导、财务人员和收购人员讲解烟叶税的征税对象、纳税期限、税率等规定,促进其自觉办理纳税申报。
三是抓好关键夯实税源基础。烟叶种植面积和生长条件等因素直接影响烟叶产量、质量及税收。该局及时向县政府进行汇报,与县烟叶生产办公室和烟草公司联合召开了烟叶税工作会议,并与各乡镇联系落实烟叶种植面积,了解生长、生产情况,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烟农种烟、售烟积极性。
四是深入调查摸清税源。该局通过实际走访调查,向烟草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其今年的烟叶收购计划任务、上年收购任务和实际完成情况,摸清税源,了解其烟叶收购的经营管理特点和财务核算方式;深入了解县境内除烟草公司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购烟叶,以便于有重点强化管理。与此同时,该局还实施了烟叶税定期、定点巡访制度,建立了“管理员—分局—县局”重点税源综合分析监控机制,全面掌握县域烟叶税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迅速有效解决问题,为烟叶税征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