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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药监局四个结合深入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时间:2012-04-25 18:32 来源:本站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洛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将集中整治行动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行动开展中做到“四个结合”,即将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集中整治行动与基本药物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行动与GSP跟踪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行动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确保了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的深度、力度和广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洛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执法,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落实,切实加强整治工作力度。县局组织12名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县局吴宗岳局长带头,各分管专项整治行动主管副局长分组包片,对全县104家涉药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为保证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制定了企业自查自纠表,详细记录企业自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做到了集中整治纸质档案、企业档案和数字化监管平台电子档案“三档并存”,为整治行动提供准确翔实的客观资料。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4家,发现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企业6家;供货方资质档案不健全、从非法渠道进货的企业3家;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的企业26家;驻店药师不在职在岗的企业9家;责令限期整改34家,立案调查3起,涉案货值金额2187.5元,没收物品货值1649.5元,罚没款7315.5元。严厉打击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