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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初步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12-03-31 08:00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2.2地    点:位于洛宁县新中医院东、安虎线路北。
  2.3规    模:十字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总建筑面积13424.61㎡,其中(审判庭8220㎡、办公楼5204㎡)。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7设计周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2008年以来有类似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 2012 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72号滨江大厦七楼华春公司办公室。
5.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持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2008年以来有类似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合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滨江大厦7楼
联 系 人:叶鸿臣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0379-63157307                 电    话: 0379-65260166    

2012 年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