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地税局“四坚持”完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力促整体效能提升
时间:2011-12-29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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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有利于税收征管,继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思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制度体系、业务体系、保障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各部门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基层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使纳税服务渗透到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大服务”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有利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创新纳税服务方式。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纳税宣传咨询辅导工作,努力形成纳税宣传咨询辅导的品牌,为优化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探索出新的途径。同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逐步拓展网上办税、邮寄办税、电话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三是坚持树立良好形象,努力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在公正执法中树立形象,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执法不公和执法随意现象的发生,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运行。要在文明服务中树立形象,广泛开展争先创优、纳税服务竞赛等活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文明、便捷的办税服务,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中树立形象,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逐步形成规范、统一、高效、便利的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收集分析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税务管理、税收执法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增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和认同感。四是坚持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纳税服务平台作用。一方面,通过纳税服务提高干部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干部职工中进一步弘扬“忠诚、敬业、守法、廉洁、创新”的税务精神,努力做到在优化服务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中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纳税服务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把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中,尽最大可能地解决纳税人办税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选拔业务实绩突出的纳税服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骨干和业务能手培训,使他们能够进入各级各类人才库。要经常性地把其他岗位的干部调整到纳税服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有效促进税收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