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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聚区三项措施加强入驻项目管理

时间:2011-12-15 01:32 来源:本站

        为引导项目有序入驻,规范入驻企业行为,全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入区项目的管理。
     一、完善机制,合理提高招商门槛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力求引进项目效益最大化,推动产业集聚区经济高质量增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洛宁县产业集聚区项目入驻管理办法》和《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从入驻条件、审批程序、建设要求等方面入手,严格控制入区项目产业定位、投资规模、投资强度、投资能耗、投资收益等,确保入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要求,切实做到资源型起步,配套型发展、产业链延伸、龙头型带动,谋求产业的“集群”、“辐射”效应。
    二、加强管理,全力推进入驻项目建设进度
针对入驻项目建设进度慢、投资规模小的现状,产业集聚区把2012年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年”,严格加强入驻项目的管理。一是入驻标准化厂房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对达不到固定资产投资要求,没有按时开竣工的项目,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取消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或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二是入驻产业集聚区自行开发建设的项目,对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的,坚决不准入驻产业集聚区;对超过规定时限、批而不用、圈而未建,甚至产业层次偏低、远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收回土地,盘活闲置的项目用地,较好地保障其它项目用地需要。三是各入驻企业每星期向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汇报一次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送有关报表,服从产业集聚区管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每半月召开一次项目管理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入驻项目在建设、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尽快做大做强。
    三、强化服务,努力打造优良的外部发展环境
    一是对入驻集聚区的项目实行“保姆式、一站式”服务,实行“双向零接触”制度,即企业办理前期手续与职能部门零接触,企业施工与被占地村组零接触,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全程优先代办手续、全程保障施工建设环境。二是公布项目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受理项目单位投诉,一旦出现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做到及时协调、及时解决。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服务,协调国土、环保、住建、安监、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