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荣获创建森林城市三等功
时间:2011-12-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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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表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县荣获集体三等功,县委书记孙君奎等16人分别获得个人奖。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洛阳市委、市政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塑造城市品牌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从2008年到2011年6月,历经3年扎实工作和努力争取,于今年6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正式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
洛宁县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洛阳市创建指挥部曾于2009年5月4日专门为洛宁发出第47期简报,以1800多字的篇幅、从四个方面、向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厅报告:洛宁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扎实有效。
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洛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了14个三等功单位,洛宁县位列其中;表彰了35名三等功个人,洛宁县委书记孙君奎榜上有名;在嘉奖的288名先进个人中,洛宁县的王全军、李新安、杨广欣、周永伟、李彩民、曲安学、王梦飞、谢爱生、张效英、徐建生、杜朝辉、孙海报、张红武、崔淑红、朱秀丽15人分别荣获洛阳市委、市政府的嘉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