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镇强化措施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坚持将具体工作与上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切实把秸秆禁烧和利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认识到焚烧秸秆对周边环境的巨大影响,以“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勤于督查、落实奖罚”为指导方针,对禁烧工作在特定时间段内常抓不懈,加强领导,增加投入,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组织宣传到位。明确禁烧工作的三级责任主体:书记、镇长为总负责人,包区领导和区长为直接负责人,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具体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组织有力、安排到位。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告知书》、《承诺书》和《责任书》发放和签订工作,杜绝走形式,切实进村入户宣传好禁烧意义,使广大群众认识、了解和支持禁烧工作。
三是措施落实到位。在宣传的基础上,做好各村现有秋地统计工作,同时按照村组、姓名、处理方式等项目逐户造册登记秸秆利用及清运意向,科学规划全镇秸秆处理工作,并提前告知农户严禁在田间地头、路边沟边、村边村内堆放秸秆,鼓励集中定点堆放,消除安全隐患,现已确定6个集中堆放点。借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由镇党委、政府出面,积极联系打捆机、粉碎机、秸秆收购厂等,为群众清运和利用秸秆提供到位的帮助和服务。
四是督查奖罚到位。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工作,成立25人组成的秸秆禁烧督查巡逻队,加强快速反应训练,全天不间断在各行政村巡查,同时宣传禁烧意义、减少焚烧损失、保证禁烧效果。对未发现焚烧现象的行政村以群发短信形式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现焚烧的当事人,原则上给予每起200元的罚款,对造成严重结果的更以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该镇未发现一起焚烧事件,禁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姚蓓蓓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