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导则要求,洛宁县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将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一、工程概况
洛宁县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洛河一级支流渡洋河上,工程包括一个水库、两个提水泵站和灌区配套管网。
水库坝址位于三洛公路渡洋河桥下游约280m处,总库容996.58万m3。
泵站位于三洛公路渡洋河桥上游1000m-1500m处,一级泵站:左岸泵站站址位于孟家大石涧西侧岸坡,右岸泵站站址位于孟家大石涧东侧岸坡。二级泵站:左岸加压泵站位于地面高程580m的台塬上,右岸加压泵站位于高程575m的台塬上。左岸灌溉面积1万亩,右岸灌溉面积2.1万亩。年总引水量292万m3。
配套管网53111m,其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23921m,PVC管29190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洛宁县水利局
地址:洛宁县兴宁路1号
联系人:张连伟
电话:0379-66231519
信箱:lnsbg@163.com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联系人:姚同山
电话:0371-66023616
信箱:yaotsh@sohu.com
四、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标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资料收集,现场查勘的基础之上,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预测评价,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影响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环评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与不采纳的说明,同时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
2、各阶段工作内容
u 准备阶段——收集、研读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委托环境监测部门作环境现状补充监测。在此基础上,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u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作深入的预测、分析和评价。
u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正式工作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根据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信息公示,根据公众反馈意见进行报告书完善。
3、主要工作内容
首先开展相应的现场调查与查勘,并对项目建设影响涉及范围的环境质量(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等)、污染源、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与功能区划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背景资料,识别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目标,并对本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与分析。此外,按照国家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将在现场调查中开展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来自工程影响涉及范围的有关单位、公众及相关专家的意见。按照国家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评价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洛宁县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4、审批程序
报告书经不断完善后,由建设单位提交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内容
(1)对该项目涉及区域环境状况的看法。
(2)对项目建设的预期影响,包括: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正面、负面或无影响)、对环境影响涉及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将产生的影响、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4)其它意见。
2、公众参与公示
(1)第一次公示时间:即为本次信息公开时间,公示时间为十天,即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0日。
(2)第二次公示时间: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前,同期将对该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洛宁县水利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