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成立林业产权管理中心
时间:2011-06-1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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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建立促进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林改部署要求,经洛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正式成立“洛宁县林业产权管理中心”。
林权管理中心为正股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隶属县林业局领导,人员从林业系统现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调整。其主要职责为: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林业产权统一管理;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承办林权审核、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的工作;负责林权流转、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工作;负责林业专业合作社建立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签订的监督和流转合同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