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1〕34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
县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宁县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洛宁县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今年我县继续组织实施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补贴范围覆盖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的全部农户。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市农文〔2011〕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全县所有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的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高产良种推广步伐。强化统一技术服务,加速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的普及应用,实现良种良法配套,进一步提高全县小麦、玉米、水稻生产水平,提升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稳定全县粮食种植面积,不断提高单产水平,确保全县粮食总产稳定在2.5亿公斤以上。适应市场要求,积极推进优质专用小麦、优质玉米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实现高产高效,促进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落实良种补贴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今年我县继续对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根据洛宁实际,选择省农业厅专家推荐的小麦、玉米、水稻主导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禁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根据省农业厅专家推介的我省主导品种,选择我县主导品种,并广泛宣传,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产量优先、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今年全县18个乡(镇)种植的所有小麦、玉米、水稻。
(二)补贴对象:全县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的所有农户。
(三)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四)补贴方式: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复核确认。玉米良种于7月15日以前,小麦良种于9月20日前完成种植清册造册、公示、建档备查、清册上报等工作。县农业局于7月30日、9月30日前完成全县清册复核汇总、面积落实工作后,将全县汇总表签字盖章,同分户清册电子文档一齐报县财政局备案,县财政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报帐补贴兑现到户。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对象的“一折通”(“一卡通”)号码等内容(分户清册由各乡(镇)财管所利用粮食直补系统信息库数据统一打印户主姓名、一折通号码,村组填写面积、补贴金额)。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县农业部门。县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财政部门。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严禁存入其他存款账户,乡(镇)财政部门按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承办银行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良种补贴”字样。
(四)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分户清册。乡(镇)对小麦、玉米、水稻补贴面积进行汇总造册,一式三份,一份由乡(镇)存档备查,另两份分别上报县财政局、农业局审核、备案。同时,将发放清册的电子文档上传财政局、农业局存档、备查。
六、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良种补贴落实到位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切实把良种补贴政策落实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0〕188号),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组织实施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造册落实搞好服务。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通过在新闻媒体举办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人员入村宣讲等方式,重点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抓领导要明确到人,同时要明确1—2名同志固定负责该项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小麦、玉米、水稻等良种补贴工作。要针对良种补贴工作的程序、办法、纪律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搞好服务,注重指导。农业技术人员要抓好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形式,切实把配套栽培技术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小麦、玉米等高产创建活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科学管理,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粮水平。
(五)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补贴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查看种植清册、核对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研究解决。县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监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六)规范运作,专款专用。按照《河南省(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0〕188号),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应安排所需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取消该乡(镇)当年良种补贴项目,并通报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