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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实行人性化管理打造阳光看守所

时间:2010-10-28 08:00 来源:本站

     洛宁县在监所管理工作中推行“人性化”管理,精心打造阳光阳光看守所,把“理性、平和、关爱、帮扶、感化、挽救”与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融为一体,刚柔相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在押人员无后顾之忧,安心服刑改造,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使之成为一所特殊的育人学校。
    今年中秋佳节,看守所所长向在押人员发放了月饼,管教民警与他们恳谈交流,让他们感受到浓浓的节日气氛。在押人员张某,女,生于1967年6月21日,家住洛宁县上戈镇下王村下王村组,因涉嫌非法储存、买卖剧毒危险物质犯罪于2010年2月4日被刑事拘留, 7月29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张某在押期间一直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劳动,团结室友,帮助管教民警规劝同室在押人员,但今年9月份以来,她有时一个人发呆、偷偷哭泣。经管教民警与之恳谈得知,张某家中生活十分困难,为丈夫生前看病变卖了家中一切值钱物品,丈夫于2006年9月病故后,家中无任何经济收入,靠种地和有时在镇上摆地摊贴补家用。现家中两个儿子无人照管,长子18岁在县城打工,还要照顾7岁的弟弟生活和上学,这些让她放心不下,不能安心改造。 为了让张某在看守所安心服刑,更有利于管理和改造教育,使之将来重新走向社会,成为有用之人,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多方努力,协调县民政局给予张某一些资助和救济。日前, 当她接到500元救助款和4条棉被时,流下感激的泪水,表示决不辜负民警们的一番心意,要知恩图报,安心改造,洗心改面,改邪归正,重新做人,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将来好好回报社会。

(文:张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