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洛宁县文明办开展创建"文明一条街"活动

时间:2010-07-06 08:00 来源:本站


 
    日前,洛宁县文明办制定实施意见,决定开展创建"文明一条街"活动,拟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把政通路打造成"文明示范商业一条街"、 "和谐一条街"。
    创建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文明一条街"首先是"整洁一条街":文明一条街标识醒目,环境整洁优美。道路硬化整洁,沿街建筑外观协调、美观。无乱停车、乱摆摊、乱搭建现象。户外广告和店牌内容健康、制作规范。下水道通畅,各种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各商家、店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创建方案对"文明一条街"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商铺必须按照"门前三包"责任有关条款做好相应工作,同时明确重点区域责任人。
    目前,我县已成立了"文明一条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拟定创建实施步骤:7月上旬至7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集中实施阶段,8月中旬至8月底为总结验收阶段。
    县文明办主任李双霞表示,通过创建"文明一条街"活动,抓好普及推广,逐步使整个县城的文明程度提升,以此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