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洛宁县城区道路补修建设项目已由县财政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公用事业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洛宁县城区道路补修工程
2.2招标编号:DHLN(2010)21号
2.3招标内容:施工图以内工程
2.4标段划分:1个
2.5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2.6建设规模:约1889平方米,砼垫层C25(厚0CM--10CM)沥青面层(厚5C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若投标人为外省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进豫备案手续。
3.2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合格工程至少2个。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30 分,在洛宁县建设局一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企业资质证(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外省企业需有效的进豫备案手续,(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洛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公用事业管理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3633891800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宁分公司
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0379—66261339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