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洛宁 > 公示公告

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段工程项目拟征土地的公告

时间:2010-06-13 08:00 来源:本站
 
   为确保郑卢高速公路洛宁段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对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城东段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地面附着物调查、丈量登记和征用土地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拟征用土地的范围:征地范围起自城郊乡温庄村,
途经崛东村、崛西村、冀庄村、溪村村、庄上村、余庄村、寨礼村、吴村村、王协村,与永宁大道连接,路线全长10.567公里,拟征城郊乡土地79.61公顷。
   二、即日起,县国土资源局、城郊乡人民政府会同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勘测定界、地面附着物调查、丈量登记。按照规定标准计算补偿费用,并实施补偿和安置,征地拆迁涉及到的村庄和单位要积极配合。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正在修筑施工的单 位或个人,要立即停止作业,维持现状,配合调查丈量登记工作,不得突击抢建,否则按违法建筑拆除。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树
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着物。对不听劝阻者,一律不予登记补偿,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项目是河南省政
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洛宁通行条件、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沿线群众要全力支持配合好工程的勘测定界和地面附着物调查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