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
时间:2010-06-0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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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下午在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李新安,副县长袁金怀出席了会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正职,各乡(镇)工作副职和专职主任以及全县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动员大会。会议对2010年度全县“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由副县长袁金怀主持,安委会副主任王周芳同志传达了《洛宁县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宁政安〔2010〕10号)文件精神,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李新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思想认识到位。各乡(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宣传教育到位。今年6月份是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和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制度,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个主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力争通过“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活动,达到安全文化逐步建立,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的目的。三是要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生产一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真正做到纵到边,横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之前,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安全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限期消除隐患,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四是要责任追究到位。 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止出现责任不清、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现象。在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向县政府递交了《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保证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年底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坚决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手软。
随后,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白赤伟同志安排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下峪镇、教育局、坤宇公司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