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0]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宁县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己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
洛宁县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落实省人防办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以下简称规范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河南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防办〔2010〕25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为统揽,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坚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依法查纠、重在规范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对2005年以来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审批和建设过程管理。力促联合审批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人防工程管理法规进一步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的市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内容
1.纠正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且不适应人防工程建设科学发展的地方性文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2.查纠以收代建和易地建设费减、免、缓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联合审批机制。
3.查纠防空地下室违规审批、易地建设费严重拖欠等违纪行为,规范人防自身审批程序。
4.查纠人防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是否按国家规定具有人防资质或资格,参建主体单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具有上岗资格或上岗证书,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市场。
5.查纠人防工程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或违规设计变更、不按施工图建设、规避审批等违法违规项目,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6.检查防护设备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按国家定点生产和准入销售,进一步规范防护设备企业生产和销售市场。
7.检查平战转换预案是否编制造册,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规范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作。
8.检查工程竣工后是否按规定经质检部门验收并在县人防办备案,规范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程序。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该活动实行自查自纠与上级查纠相结合,自2010年4月1日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阶段:2010年4月1 日至4月30日。依照省、市活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对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严格按照活动内容,科学谋划,周密安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自查自纠。
3.查纠阶段:201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县人防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人防工程及民用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迎接省、市检查。
4.验收阶段:2010年12月。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洛宁县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卫万星(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阮灿平(县人武部部长)
王灵武(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京珂(县人防办主任)
成 员:杨耀山(县建设局副局长)
梁济民(县监察局副局长)
郭 辉(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高付林(县人武部后勤科科长)
姚建魁(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孙京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