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采取四措施提升孕前服务与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洛宁县人口计生委以优化孕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手段为抓手,以提升孕前服务管理水平、确保稳定低生育真正水平为目标,积极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加强已婚育龄妇女孕前服务和管理,提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政策外怀孕补救率,有效控制了政策外怀孕和生育现象发生。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入户康检访视宣传、集日宣传、乡村人口学校培训、广播电视讲座、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避孕方法、优生优育、生育政策、计生奖扶制度以及政策外怀孕、生育者应承担的法律、经济责任。先后悬挂跨路标语3000余条,做到县城街区、乡镇驻地、村街道全覆盖。上门入户向群众发送宣传资料30000余份,村村设置宣传栏,使群众计生政策知晓度显著提高。
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县人口计生委成立生殖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工作职责和任务量化、细化,明确到乡,落实到人,纳入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各乡镇制定措施,分解落实,实行领导包片、乡干包村、村干包组、小组长包人制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乡、村康检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进行排队通报,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澄清对象底数。发挥村、组计划生育网络的优势,在搞好入户登记的同时,利用核对台账资料、比对信息数据库、张榜公布三个环节,全面掌握未孕、已孕管理对象底数,特别是全面摸清外出流动人口的底数,对重点管理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与管理,提高了服务管理的准确率、到位率。
四是搞好优质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发挥技术优势,认真搞好对已婚育龄妇女的孕前健康检查。乡技术服务人员、村育龄妇女小组长定期上门入户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和访视,准确登记检查信息,发现政策外怀孕人员,落实专人负责制,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并对康检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对已婚未育人员上门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提供出生缺陷预防药物,并指导正确用药。对暂时无生育意愿和已生育子女的人员提供避孕药具,指导其正确选择适宜有效的避孕方法。为外出流动人口出示婚育证明,免费提供政策咨询,督促外出人员按时寄回孕检证明。强化对乡村避孕药具供应、管理,杜绝发放过期变质药具,为育龄群众提供了放心、有效的避孕节育服务。
洛宁县人口计生委 胡小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