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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荣膺“洛宁县2009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殊荣

时间:2010-03-24 08:00 来源:本站


   在洛宁县3月23日召开的2009年度政法暨信访工作表彰大会上,工商局荣获"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平安建设工作事关社会政治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是检验党委政府各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2009年以来,洛宁工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促进洛宁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全面实现工商职能到位为重点,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狠抓责任创平安。局长与全局各部门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范围,明确工作任务,并专门成立了局长挂帅、副局长主抓、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机关办公场所建立了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有效治安防控网络。
    二是发挥职能促平安。洛宁工商局围绕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综治"工作贯穿于整个工商工作的始终。一是加强了市场主体的监管,切实履行商品市场准入制、市场巡查制,有力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和治安秩序;二是开展"红盾护农"、食品市场安全整治、清理黑网吧、查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领域虚假广告、清缴非法出版物,整顿文化市场等执法行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三是积极做好"12315"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工作,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全年共化解各类矛盾16起,建立240个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受理消费者咨询6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1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四是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严格按照"突击打击重点、加强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探索打防结合长效机制"的要求,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
    三是多方联动保平安。洛宁工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排查不稳定因素,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肃清不良社会现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洛宁工商局将按照"平安洛宁"建设的要求,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作风,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尽心尽责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促进洛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