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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050”人员申报程序通知

时间:2010-03-17 08:00 来源:本站

 

关于“4050”人员申报程序通知

 

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能按时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现对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填报审核程序统一如下:

    一、用人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安置的“4050”人员、特殊困难群体人员的有关资料及时填报交本行政区域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单位单独管理的直接上报县人劳局)。

    二、补贴标准: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律按每人每月350元、229元进行补贴。

    三、所带资料:

    1、就业协议书及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复印件,交纳社保金凭证(各乡镇及用人单位必须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注明审核意见“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审核人xxx,x年月x日);

    2、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3、领取岗位补贴需提供安置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取每月工资的工资册及凭证封面复印件(工资必须在法定最低工资450元以上),工资领取情况含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350元及单位补贴部分领取情况,复印件“注明原件在x月x号凭证,经办人xxx”,主管领导签字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财务不独立的用人单位由主管部门提供;

    4、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考核情况鉴定表(必须如实填写、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5、用人单位及乡(镇)劳保所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安置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花名册书面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

    6、对于申报资料不全者,不予拨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地税协税员:由安置单位带就业协议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花名册、公益性开发人员情况鉴定表、岗位补贴花名册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花名册(签满三年协议考核不上岗人员不再给岗位补贴)。

    三、办理时间:

    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的“4050”人员、特困群体,按程序由安置单位将所需资料于本季度下月10日前,审核后统一填写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社保补贴花名册,并将资料上报县人劳局劳动管理股。

    安置地税协税员,由用人单位携带有关资料于下月10日前将所需资料报人劳局劳动管理股审批。

    希有关单位按上述审核上报时间按时上报,过期不再审批。

    联系电话:66268620

 

       

            洛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鉴定表.xls

2010社保补贴.xls

2010岗位补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