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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有“承诺”

时间:2009-12-18 08:00 来源:本站

 
    “我单位保证在春节前全部付清职工(农民工)工资,绝不拖欠一分钱,若有违反,自愿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我县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签订的承诺书内容。为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12月16日,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组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让农民工填写调查问卷,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工资最低保障和按时支付,受到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