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公文 > 其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9-11-27 08:00 来源:本站
 
 
 
 
 
 
 
宁政办〔2009〕41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在全面推进“两转两提”工作中,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专项清理和规范工作,取消、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保留审批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全面规范。为了实际检验这一方面的工作成效,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根据市政府“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洛转提办〔2009〕1号)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县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督检查对象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所有部门为监督检查对象,其中与“扩内需、促增长”新上项目审批关系密切的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工商、科技文化等7个部门为重点督查对象。
二、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牵头部门
(一)去年以来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已经取消的项目是否仍然实施审批或者变相审批;调整的项目是否落实到位(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情况。是否严格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承诺服务、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规定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实行窗口化服务;是否严格审批程序,做到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和便捷高效;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审批、利用审批职能吃拿卡要以及擅自设立审批项目等现象(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专项监督检查安排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分为自查、督查、报告三个阶段:
(一)自查。从即日起至11月5日,为自查阶段。各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根据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在部门、系统内部组织开展自我检查。各单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填写《河南省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自查登记表》(附件一),于11月6日前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告自查结果(联系人:焦先锋)。
(二)督查。11月6日至25日,由县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牵头负责,组成若干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查阅资料、查看台帐和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进行督查。督查分为必查和抽查两种方式,所列7个重点部门必查,对其他部门进行抽查。各督查组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填写《河南省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统计表》(附件二),于11月25日前向县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报告督查结果(联系人:张世恩,办公地点:县委办公楼519房间)。
(三)报告。11月30日前,由县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形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向市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四、专项监督检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全县各有关单位要把专项监督检查作为今年“两转两提”工作的一件大事、实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做好本部门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县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认真组织好自查,全面配合好督查,圆满完成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县直7个重点部门要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向县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上报联系人名单,在组织好本部门自查的同时,还要配合县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搞好督查。
(二)突出督查重点。各部门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中要突出督查重点,着力在发现和整改行政审批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上下功夫,着力在发现和解决行政审批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探索和构建规范行政审批管理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把专项监督检查与服务企业发展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有组织地自查和督查,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
(四)强化责任意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对那些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推诿扯皮致使工作出现问题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河南省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自查登记表》
2.《河南省行政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统计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行政  审批  检查  通知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29日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