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洛宁县外来及返乡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9-09-2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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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甲防指〔2009〕13号
洛宁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
关于印发洛宁县外来及返乡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洛宁县外来及返乡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洛宁县外来及返乡人员甲型H1N1流感
防控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外来及返乡人员的监控管理,进一步做好我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传播,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以村、组、居民小区、家属院为单位,划片分区,加强对外来及返回人员的监控管理。
二、实行在外返乡人员登记检测制度。各村、组、居民小区、家属院责任人要对各自责任区内在外人员逐户逐人登记造册,及时联系掌握在外人员返乡日期,安排专人在第一时间与返乡人员到指定地点做好体温检测登记。
三、实行外来人员登记检测制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各自辖区内要以村、组、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家属院为单元,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检测,注明每名外来人员的来源地、姓名、体温、驻留时间和去向。
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各自辖区根据需要就近就便设立固定体温监测点和临时隔离区,对外来及返乡人员认真做好登记和体温测量。外来及返乡人员体温暂时正常的要逐人发放健康追踪卡,在规定观测时间内要定时测量体温,并详细掌握其活动区域、密切接触人等有关情况。
五、全县各景区、宾馆、饭店、招待所等要设立临时隔离区,加强对入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按规定填写姓名、客源、地址、体温、留驻时间、去向等有关资料;车站要设立体温监测点和临时隔离区,并对所有车辆配备体温表和口罩等监测防护用具,发现体温异常乘客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报告当地防控部门派人做好防控处置工作。
六、如发现外来及返乡人员有体温异常的,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分诊,分诊后确诊为疑似病例的,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
七、县疾控中心要将外来及返乡体温异常人员情况汇总后上报县防控指挥部。
八、凡因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洛宁县甲型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