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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乡全面启动信访稳定工作问责追究机制

时间:2009-09-10 08:00 来源:本站


    为了有效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化解矛盾,稳妥解决问题,切实落实领导责任,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营造“迎国庆、保稳定、促发展”的浓厚氛围,近日召开乡直机关和各村两委干部会议,对乡村干部实行信访稳定工作问责追究机制。
    一、涉法涉诉案件上访的问责追究:各村存在的涉法涉诉案件,由各村明确专人,做好监控,对出现和可能出现的上访苗头要随时向包区领导汇报。对于瞒报、谎报、缓报,甚至不及时上报情况的,视为上访,并视其影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除涉法涉诉案件外其他案件上访的责任追究: 1、出现赴县上访1次的,对其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每人罚款100元,并责成村两委拿出处理意见,实行限期解决;出现赴县上访2次的,其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在在乡村干部会议上进行公开检讨;出现赴县上访3次的,对其主要干部及其案件分包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 2、出现赴省、市上访1次的,对其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每人扣罚1个月工资,罚没村级工作经费1000元;出现赴省、市上访2次及以上的,对其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每人扣罚2个月工资,罚没村级工作经费2000元,并给予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分包副职党政纪处分。 3、出现赴京上访的,给予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严肃的组织措施,直至免职,其上访事件所形成费用由村里全额负担。
    三、对包村乡干部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追究: 1、坚持实行信访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 ,即每天下午3∶00前向党政办报告人员稳控情况,漏报一次罚款30元。凡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造成人员失控的罚款500元,并从严给予党政纪处分。 2、分包村出现1次赴县上访对包村乡干每人罚款50元,出现2次赴县上访对包村乡干每人罚款100元,出现3次赴县上访对包村乡干每人罚款300元。 3、分包村出现1次赴省、市上访的对包村乡干每人罚款半个月工资,分包村出现2次及以上赴省、市上访的对包村乡干每人罚款1个月工资,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 4、分包村出现1次及以上赴京上访的对包村乡干采取待岗处理,待岗期内按有关政策发放基本生活费。